关于开展2017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家庭是幸福的承载,也因为有家庭的默默付出,我们才能更加心无旁骛地从事学校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进一步深化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长沙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17年文明家庭评选的通知》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2017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含聘用职工)
二、评选标准
教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在爱国守法、遵德守礼、敬老孝亲、敬业诚信、家教家风、环保公益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和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本人或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
1、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2、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3、有文明、诚信方面不良记录;
4、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三、评选办法
1、推荐自荐
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由校工会具体组织,采取推荐或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候选对象。各工会小组在全校教职工中推荐2个文明家庭候选对象,并注明推荐理由。教职工本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校工会自荐,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2、互评互议
校工会组织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对文明家庭候选对象互评互议。
3、审核把关
校工会联合校人事科(文明创建办)对候选对象全面审核把关,确定入围对象。
4、公示公布
对已入围对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5、学校批准
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度文明家庭名单。
6、表彰宣传
学校对2017年度文明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并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文明家庭事迹,传播文明家庭正能量,号召广大教职工向文明家庭看齐。
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工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