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地点
2021年10月17日星期天在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田径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
长沙市各学校代表队、各俱乐部代表队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 U17 组
1.个人 70 米轮赛(72 支箭)
2.个人 70 米淘汰赛(局胜制)
女子 U17 组
1.个人 70 米轮赛(72 支箭)
2.个人 70 米淘汰赛(局胜制)
(二)男子 U15 组
1.个人 30 米轮赛(72 支箭)
2.个人 30 米淘汰赛(局胜制)
女子 U15 组
1.个人 30 米轮赛(72 支箭)
2.个人 30 米淘汰赛(局胜制)
(三)体能测试项目及要求
1.体能测试方案见附件(《2021年湖南省青少年体育射箭锦标赛体能测试方案》)。
2.赛会测试的项目:腹肌耐力、背肌耐力。要求:(1)U17组达到60分(含)以上、U15组达到40分(含)以上可以参赛;
(2)选拔赛后当天下午所有运动员按要求统一参加体能测试。
3.各单位“体能自测”四个项目:直臂悬垂、腹肌耐力、背肌耐力、3000米跑或2000 米测功仪(任选一项)。
要求:
(1) “体能自测”成绩达到160分(含)以上方可参赛报名;
(2) 各单位适时组织完成对参赛报名全体运动员的 “体能自测”,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体能试成绩单发送至 邮箱:854664037@qq.com)。
四、参赛办法
(一)年龄组别
U17岁组:年龄16岁一17岁(2004年1月1日—2005 年12月31日出生)。
U15岁组:年龄15岁以下( 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人数
每单位可报运动员各组别男女各4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
(三)运动员资格
1、参赛单位组织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2、参赛单位组织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万元)、现场报到时必须交验该保险的原件。
3、运动员的户籍所在地以户口本为依据,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的身份证为依据。
4、湖南省户口符合参赛条件的运动员。
5、学籍在湖南的港、澳、台户籍和外省户籍的运动员必须于2021年1月1日之前已有湖南省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中学、小学学校的正式学籍,且是在读的学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交验《学籍情况证明》原件。
6、省体校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有省体校在读的学籍,以学籍证明(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和省体校印章)为依据。
7、省专业队进队运动员不得参赛,省队试训、集训的运动员可参赛。
8、已进入外省、市、区专业队或代表外省、市、区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中心、省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一律不得报名参赛。
9、拒绝参加省专业队集训、试训、进队(或中途擅自离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10、参赛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的身份证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
(二)对比赛中的违纪行为参照《湖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执行、本规程已有规定的按本规程规定执行。
(三)运动员每场比赛必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大会明确的物品、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穿着统一比赛服装。
(五)比赛器材:参赛运动员弓、箭等器材自备。允许使用碳素箭。
(六)使用中国射箭协会审定靶纸。70 米使用 122 厘米全环靶纸,30 米使用 80 厘米内 6 环靶纸。
(七)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八)受纪律处罚被停赛的教练员、运动员或官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如上述人员不执行此条款,则裁判员可中断比赛令其离开,如当事人不服从管理造成比赛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则当事人及所属运动队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
六、选拔办法
1. 本次选拔赛取每个项目的淘汰赛前4名代表长沙市参加湖南省青少年射箭锦标赛,第5-8名顺次备选。
2. 本次选拔赛获得2021年湖南省青少年射箭锦标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选拔赛后续训练及器材自理。
3. 已获参赛资格运动员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需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该运动员两年内参加长沙市射箭比赛资格。
七、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10月16日12:00。按报名表(见附件)要求填写并盖章交到赛区联系人:彭桦18508457650(微信同号)
2. 参加选拔赛的运动员本人及家长须签字参赛承诺书方可参加选拔赛。(见附件)
3. 各代表队于 10月17日 7:30-8:00到赛区进行器材检查,
8:00-8:15进行赛前练习。
4.报到时需出具行程码和健康码,“两码”异常及体温超过 37.3 摄氏度的运动员和代表队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区工作或比赛。请各赛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经费
1. 参赛经费由各代表队自理。 代表队若需大会联系餐食,请于 10 月16日前与赛区联系人联系。
2. 运动员因参加比赛出现伤、病而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大会组委会积极配合代表队应急处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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