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地点
竞赛日期:2026年6月6-7日08:00—17:00
竞赛地点: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拳击馆
二、参赛方式
以学校、俱乐部或个人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人数不限。
三、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参赛年龄
1.U16 组:15-16 岁(2010 年 1 月 1 日-2011 年 12 月 31日出生)
2.U14 组:13-14 岁(2012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日出生)
(二)项目设置
1.男子
U16:52-54KG、57-60KG、67-70KG、70-75KG;
U14:46-49KG、52-56KG、57-63KG。
2.女子
U16:45-48KG、49-52KG、55-58KG、61-64KG;
U14:45-48KG、54-57KG、60-64KG。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凡参加比赛的代表队或个人,于6月3日(星期三)16: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交至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拳击馆,报名联系人:粟金举18975118379。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二)运动员资格
按《湖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长沙市射击代表队选拔组队方案》中的选拔赛运动员资格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竞赛规则》。
(二)各级别比赛均采用循环赛。每场比赛3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三)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头盔、拳套、护手绷带运动员自备护齿、护裆。运动员禁止佩戴红色或者部分红色护齿,女运动员佩戴发网,否则不得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于6月6日 08:00—09:00 在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拳击馆称量体重。体重可高于参赛级别上限3KG、低于下限3KG。
(五)教练员可担任助手,在担任助手时,需严格遵守拳击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申诉程序
1.有关技术申诉按照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竞赛规则》进行。
2.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申诉人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申诉费每人/次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不得重复申诉。仲裁委员会裁决为最终裁决。
(七)运动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称重、参赛。
六、选拔办法
各单项录取前2名入选第十五届省运会拳击集训队。
(二)省运会参赛名单确定
严格按《湖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长沙市射击等代表队选拔组队方案》执行。
七、裁判长和裁判员
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长沙市体育局选派,不足的裁判员由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选派。
八、比赛经费
(一)参赛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竞赛组织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九、其他事宜按《湖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长沙市射击等代表队选拔组队方案》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